觸及C相導線觸電,經搶救無效死亡
一、事故經過:
2004年4月13日,x縣電力局組織10KV敖背線前窩支線5號桿缺陷處理。工作負責人楊xx安排王xx、喬xx拉開敖背線33號桿前窩支線T接處跌落保險熔斷器。但王xx、喬xx卻來到敖背線31號桿太和寺支線處拉開了太和寺支線跌落保險熔斷器。后王xx、喬xx來到前窩支線5號桿,楊xx在線路未經驗電、未掛接地線的情況下,安排喬xx登桿,王xx負責地面工作。當喬xx登桿到工作位置開始工作時,觸及C相導線觸電,經搶救無效死亡。
二、事故主要原因:
1、現場無安全技術措施情況下登桿作業觸及帶電設備,發生觸電。
2、停電操作時未核對作業內容和設備雙重編號、位置,導致停錯線路。
3、無票作業,違章指揮。工作負責人違反《安規》3.2.2的規定,組織消缺工作不使用工作票、操作票情況下,安排工作人員進行停電,未做好安全措施情況下安排人員登桿作業。
三、暴露處問題:
1、工作票制度執行不到位,作業前不布置安全措施。
2、作業人員安全意識淡薄,缺乏自保意識,違反《安規》1.5之規定,在現場沒有采取安全措施下沒有拒絕登桿作業。
四、防范措施:
1、認真落實現場勘查制度。分析作業中危險點并制定預控防范措施。
2、按照規定使用和辦理工作票手續。
3、工作前認真核對工作內容、設備雙重編號和位置。
4、嚴格落實現場安全技術措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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