射孔作業 井噴失火事故案例分析
一、事故經過
2004年2月4日3時05分,×局×處×隊在×井調層作業施工時,發生一起井噴著火事故,經現場清障,搶接壓井管線。當日20時開始實施壓井作業,于20時23分一次壓井成功,事故解除。從井噴著火到事故解除,歷時17小時18分鐘。
2時30分,射孔隊開始施工準備,電纜車擺放在井口北部,距井口20多米,計劃共7炮。準備完畢,開始下第一炮,井段2095.2m,槍身長3米。2時54分,點火起爆,開始上提電纜。電纜提出100多米,開始出現井涌,準備剪斷電纜,搶關放炮閘門,同時通井機熄火,切斷電源,這時井內噴出液柱高達2米左右。剪斷電纜后,搶關放炮閘門,此時液柱高度約10米左右,隨著噴勢越來越大,放炮閘門難以關閉。打開南側套管閘門進行分流,此時井口周圍彌漫水霧并伴有天然氣。3時05分左右,井口南側著火,現場人員撤離井口,到集合點后,隨即井口也著火,清點人數,確認全班工人已經撤出井口。消防隊接到火警,于3時18分到達井噴現場,檢測井口附近噴出氣體不含硫化氫和有毒害氣體。
按照應急預案組織搶險工作,組織搶險物資,加工搶險工具。搶拖出作業機和油管、抽油桿。成功關閉套管南側閘門,南部地面火焰熄滅,拖出靠南側抽油機組,井場清障基本完成。三臺壓裂車組用60m3壓井液,攜帶橡膠球80個(直徑15mm) 和膠皮等堵塞物進行壓井,最大壓力14MPa,最小壓力1MPa。完成壓井作業,火焰熄滅全部熄滅,成功制服井噴。
二、事故原因
1、客觀上對地質情況認識不足,所射開的層位實際上是油田未開采過的層位,保持著較高的原始地層壓力,測井解釋為油層,射開后該層為氣層。
2、井控安全意識不強。未按照設計要求用密度為1.05g/cm3的鹵水15m3替入井內),沒有確保井筒內液柱壓力符合設計要求。
3、施工作業人員未履行崗位職責,配合不力。一是射孔過程中沒有指派專人觀察井口液面變化;二是井噴預兆出現后,施工操作人員配合不協調,行為不果斷,未能及時剪斷射孔電纜。
4、井口裝置安裝不標準,保障措施不到位。一是射前沒有對射孔閘門進行檢驗測試;二是沒有連接壓井管線和放噴管線,在井噴后不能及時壓井、放噴,導致控制井口不力。
5、執行制度不落實。一是未執行施工許可批準書制度;二是未建立作業施工方案設計與分級審批程序,沒有進行有效的風險識別;三是井控日常演練沒有落到實處,井控培訓效果沒有體現出來。
6、隊伍素質不高。一是作業系統員工井控知識掌握不夠,對處理井噴突發事件的經驗和應變能力不強,導致井噴初起時沒有得到有效的控制,釀成事故擴大;二是基層技術骨干、管理干部素質未達到要求。
7、監督不到位。基層安全監督管理干部配備不足,存在一人多職現象,致使有些現場監督不到位。